我市開展電動自行車、摩托車整治行動
1月8日,市公安交管部門聯合市市場監管局組成聯合執法隊,對轄區內的電動自行車、摩托車銷售門店開展監督檢查行動,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安全隱患,規范電動自行車和摩托車市場銷售、維修等環節的秩序,切實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當天上午10時許,記者隨警先后來到位于市區漠江路、西平南路的雅迪、愛瑪門店,聯合執法人員對照國家最新標準,詳細檢查在售電動自行車、摩托車的產品合格證、車輛一致性證書及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核實整車質量、最高車速、蓄電池電壓、腳踏騎行功能等關鍵指標是否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等國家標準要求,確保在售車輛合規達標。聯合執法人員還對店內庫存車輛進行了細致排查,重點檢查是否存在仍在銷售不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舊國標”電動自行車、未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摩托車。
行動中,執法人員仔細查看了門店的維修區及零配件庫存,排查是否存在為消費者提供解除車速限制、非法加裝電池倉或擴容、加裝遮陽傘(篷)、改裝車燈等違規改裝服務的情況。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強調,任何對出廠車輛進行影響安全性能的改裝均屬違法,銷售門店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此類服務或暗示、引導消費者進行改裝。
在檢查的同時,執法人員還向各銷售門店負責人及從業人員開展了現場普法宣傳,強調依法依規經營的重要性,要求商家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在銷售過程中主動向消費者告知車輛標準、性能及使用規定,不得虛假宣傳、誤導消費。
“通過此次聯合檢查,我們希望從銷售源頭筑牢安全防線,杜絕不合規的車輛流入市場、駛上道路。”市公安局交管支隊車管大隊副大隊長謝火煉表示,下一步,他們將持續加強與市場監管等部門的協作,建立常態化聯合監管機制,加大巡查和突擊檢查頻次,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