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市教育局關于深化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政策解讀
一、起草背景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化教育評價改革,落實國家和省關于“雙減”工作的重要決策部署,切實為學生減負,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教育廳關于深化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粵教考〔2023〕14號),結合我市實際,進一步完善基于學考成績、結合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和公平科學、規范有序、監督有力的管理機制,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高中階段教育高水平高質量普及、多樣化有特色發展,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健康而有個性地發展,維護教育公平。
二、法律法規政策依據
《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教育廳關于深化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粵教考〔2023〕14號)、《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實施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粵教基〔2021〕17號)。
三、主要內容說明
《實施意見》明確深化我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總體要求,適用對象,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
(一)總體要求:堅持育人為本、全面考核,堅持科學規范、遵循規律,堅持統籌協調、普職并重,堅持公平公正、強化監督,健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落實立德樹人根本要求,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二)適用對象:從2025年秋季入學的七年級學生起。
(三)主要任務:
1.全面實施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改革。
明確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考試內容、考試方式、考試時間、成績呈現及有效期。
2.建立健全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機制
從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等5個方面對學生的綜合素質表現進行評價,明確評價內容,評價程序和辦法、評價等級。
3.完善招生錄取模式
明確改革招生錄取辦法、招生錄取方式、招生錄取批次設置、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招生、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分配、自主招生、隨遷子女升學考試、殘疾人中考等工作。
4.加強考試招生管理
要求從做好招生計劃、規范學校考試招生行為、控制加分項目及分值、加強招生信息監管、健全管理監督機制五方面落實招生考試管理。
(四)保障措施
提出加強組織領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和命題改革、加強保障能力建設、加強督導、做好宣傳引導工作等五方面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