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市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方案》的政策解讀
一、起草背景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關于進一步規范畜禽養殖禁養區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推進畜禽養殖污染防治,保護和改善環境,促進畜牧業持續健康發展,陽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于2020年6月8日正式印發了《關于印發〈陽江市畜禽養殖禁養區調整方案〉的通知》(陽府〔2020〕11號)。調整方案優化了陽江市畜禽養殖場空間布局,畜禽養殖污染防控取得一定成效。
但考慮到該方案實施至今已有5年時間,方案涉及的陽江市飲用水源保護區、城鎮建成區等區域的范圍現已發生變化,擬在《關于印發《陽江市畜禽養殖禁養區調整方案》的通知》(陽府〔2020〕11號)的基礎上,按照規范性文件管理的有關規定,銜接陽江市最新各類相關規劃,對陽江市畜禽養殖禁養區范圍進行劃定,促進畜禽養殖業合理布局,加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切實保護好生態環境,引導畜牧業綠色健康發展。
二、制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
(6)《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
(7)《風景名勝區條例》
(8)《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
(9)《陽江市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條例》
(10)《關于印發〈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技術指南〉的通知》(環辦水體〔2016〕99號)
(11)其他相關法律法規。
三、主要內容
《陽江市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方案》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加強對全市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科學規劃畜禽養殖禁養區,調整優化畜禽養殖業生產布局,開展畜禽養殖污染綜合防治,促進畜牧業生產與生態環境保護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從劃定依據、劃定原則與類型、劃定范圍及劃定結果等四個部分進行了明確,主要內容如下:
(一)第一部分內容明確了本次畜禽養殖禁養區的劃定依據是依據《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畜牧法》、《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第二部分內容明確了劃定原則和劃定類型。其中:
1、本次畜禽養殖禁養區的劃定原則是依法保護水源地、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和文化教育科學研究區、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劃定的區域。通過科學劃定,有效保護城市、城鎮人口集中區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環境,著力預防重點流域沿岸一定范圍內畜禽養殖污染。
2、畜禽養殖禁養區方案劃定類型是豬、牛、雞、鴨、鵝等主要畜禽。
3、明確了畜禽養殖禁養區的定義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劃定的禁止建設養殖場或禁止建設有污染物排放的養殖場的區域。
(三)第三部分內容明確了陽江市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主要包含5類區域: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城鎮居民區和文化教育科學研究區、重要地表水體功能區。
(四)第四部分內容明確了全市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面積,即綜合5類區域的畜禽養殖禁養區范圍,陽江市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面積為1469.31km2,占全市面積的18.46%。
(五)第五部分明確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5年。
- 陽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陽江市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方案的通知(陽府〔2026〕1號) 2026-0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