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期合理規劃施工路線,嚴禁施工人員隨意踐踏植被等措施,多余的土石方不允許就地傾倒,應采取回填方式妥善處置。線路施工完畢,對塔基四周及施工臨時占地的植被進行恢復。根據當地土壤和氣候條件,選擇當地植物進行恢復,杜絕采用外來物種。 2、施工期施工單位應選用低噪聲設備和工藝,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和規劃施工場地,高噪聲施工機械安裝消聲器、隔振墊等措施,項目施工期噪聲排放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限值》(GB12323-2011)標準。 3、施工期施工單位應對施工廢水進行妥善處理,變電站施工前應在施工場地四周修建截排水溝,并在出口設置沉砂池和攔砂網、隔油池等,將施工廢水經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場地防塵灑水、機械和車輛清洗等,不外排;施工人員租用當地民房,產生的生活污水納入到當地污水處理系統中。 4、施工單位應文明施工,加強施工期的環境管理工作,車輛運輸散體材料和廢棄物時,必須密閉、包扎、覆蓋,避免沿途漏撒,控制揚塵污染。臨時中轉土方以及棄土棄渣等要合理堆放,應定期灑水或覆蓋,施工時對于裸露施工面應定期灑水,減少施工揚塵。車輛運輸散體材料和廢棄物時,必須密閉、包扎、覆蓋,避免沿途漏撒,控制揚塵污染。施工期廢氣污染物排放要嚴格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時段二級標準要求。 5、施工期產生的臨時棄土棄渣及時覆蓋,用于基礎回填和站內植被綠化用土,線路調整產生的舊導線由建設單位進行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經收集后交由當地環衛部門處置。 6、輸變電工程、間隔擴建、架空線路建成投運后,各電磁環境保護目標處的工頻電場強度及工頻磁感應強度應滿足《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頻率為50Hz的公眾暴露控制限制值要求,即電場強度4000V/m、磁感應強度100μT。 7、營運期項目在設備選型上首先選用符合國家噪聲標準的設備;變電站設置實體圍墻;變壓器設置減震裝置,風機按照安裝消聲器或隔音罩。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2類標準要求。 8、主變擴建工程運行期沒有廢水產生,不新增人員配額,不增加生活污水量,不會對現有處理設施和周圍水環境產生影響。 9、本期主變擴建不新增蓄電池,因此不增加廢蓄電池產生量。海朗站現狀設置一座有效容積約為17.53m3的事故油池,現有事故油池能滿足本期擴建主變的油量需求,在發生風險事故時,變壓器油經變壓器下方儲油坑匯集,經過地下排油管道進入事故油池暫存,事故處理完畢后,廢變壓器油及時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置。目前海朗站站內值守人員共2人,現有生活垃圾經收集后交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處理。 10、項目應嚴格落實風險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合理的事故應急預案,定期演練,一旦發生風險事故時,應及時采取適宜的應急措施,將對周圍環境的影響降至最低限度。 11、加強與周圍群眾及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系,及時發現問題,有問題須立即整改,以減少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