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期優化道路設計,盡可能縮短施工道路長度,減少林地占用,優化施工布置,降低對區域植被的破壞;根據工程區域邊坡地質特點采取不同的邊坡防護措施;盡可能減少土石方的開挖以及樹木的砍伐,減少施工棄渣量的產生;注意剝離并妥善保存表土,對可利用的原生植被進行合理移植;施工結束后開展施工場地植被恢復專項工作;實施環境監理制度,嚴格按照施工方案進行施工。 2、施工場地設置盡量避讓林地及沖溝,減少新道路開辟;施工期注意遷徙鳥類及其通道的觀測,通過宣傳教育,提高施工人員的保護意識;加強堆料場、棄渣場防護,加強施工人員的各類衛生管理,避免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直接排放,最大限度保護動物生境;工程完工后盡快做好生態環境的恢復工作,以減少生境破壞對動物的不利影響;遵守林區管理規定,避免傷害野生動物。在臨近恩平七星坑省級自然保護區施工時,應充分考慮施工紅線與保護區的距離,最大程度降低對保護區的影響;施工期間嚴格執行施工紀律和規章制度,規范施工行為,加強施工管理,設置醒目的標識和警戒線,安排在非雨季施工,施工前需完善截(排)水溝、導流溝、沉淀池、擋土墻等水保措施,預防水土流失。 3、施工期風機基礎、箱變基礎、場內道路、進站道路、風機吊裝平臺等作業面較大的施工活動,施工前必須先在施工場地四周修建臨時截(排)水溝、沉淀池等。工程施工時應及時夯實開挖面土層,施工開挖邊坡在雨季用苫布進行遮蓋,減少雨水沖刷產生的水土流失。在施工場地的雨水匯流處應設置沉淀池,雨水經沉淀后和土工布過濾后,再排入周邊溝渠,將場地匯水對周邊水體的影響降至最低。施工營地產生的生活污水統一收集、排放至施工營地內的臨時化糞池/隔油隔渣池+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執行《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2021)旱作標準后作施工營地及周的林地的澆灌,施工結束后及時對化糞池進行清理。 4、施工場地定期灑水,防止產生大量揚塵,在大風日加大灑水量及灑水頻次,遇到四級以上大風天氣或者重污染天氣預警時,應當停止土方作業,同時作業處采取覆以防塵網等防塵措施。避免在春季大風季節以及夏季暴雨時節施工,盡可能縮短施工時間,提高施工效率,減少地表裸露的時間。遇有大風天氣時,應避免進行挖掘、回填等大土方量作業并采取噴水抑塵措施,裝載水泥、砂料等物料、渣土、垃圾的運輸車輛,應盡可能采用密閉車斗,廢氣污染物排放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施工營地食堂廚房安裝油煙凈化處理裝置進行處理,經處理后的油煙排放濃度執行《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要求,然后引屋頂排放。 5、施工期使用低噪音的施工機械,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加強運輸車輛的交通管理,適當位置設置限速和禁鳴標識,噪聲排放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的要求。 6、施工期盡量減少棄土方的產生,可利用的表土應用回填作綠化覆土,棄方統一運往棄渣場集中處置,廢棄包裝等固廢統一交由有處置能力的單位資源化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處理。 7、營運期選擇符合國家技術標準要求的電氣設備,減少火花及電暈放電噪聲;加強日常維護,保證風機等大噪聲部件運行良好;風機機艙內采取一定的隔聲降噪措施,減少機艙內齒輪等運轉噪聲。項目噪聲排放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1類標準要求。 8、營運期二期項目主要依托升壓站內工作人員進行運營維護,不新增工作人員,且風機運行過程中不排放廢水,故本期工程運營過 程中不會產生水污染物排放。 設備檢修或事故產生的危廢由專用容器收集并暫存于危廢間,定 期委托有相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置。 9、營運期對產生電磁場主要來源的變壓器、配電裝置等進行圍閉;站區四周設置圍墻,墻外布置隔離帶,種植樹冠較大、枝葉茂密的常綠樹,升壓站邊界電磁環境滿足《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電場強度4000V/m、磁感應強度100μT的控制限值。 10、項目應嚴格落實風險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合理的事故應急預案,定期演練,一旦發生風險事故時,應及時采取適宜的應急措施,將對周圍環境的影響降至最低限度。 11、建設單位應認真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認真執行環保措施“三同時”制度,力爭將項目建設對環境造成的不利影響降至最低。 12、加強與周圍群眾及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系,及時發現問題,有問題須立即整改,以減少對外界的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