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廢水防治措施:①施工期:施工廢水經臨時沉淀池沉淀處理后,回用于施工現場車輛沖洗和灑水抑塵,不外排;項目不設置施工營地,施工期間施工人員租住在廠區附近的村莊民房或工屋,并在臨近的餐館就餐,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內的化糞池進行處理;施工單位應做好施工場地周圍的攔擋措施,避免雨季開挖作業。②營運期:項目為陽江高新區天然氣熱電聯產項目配套的升壓站工程,依托東亞電力公司現有廠區進行建設,升壓站不需設置值班人員,故不需新增員工,僅依托熱電聯產項目現有員工進行定期巡視、檢查及日常維護,故項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因此,項目運營期無生產廢水產生及排放。 2、廢氣防治措施:施工期:應根據《廣東省建設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陽江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等相關規定,嚴格落實“6個100%”揚塵控制措施,對施工場地采取圍蔽作業,施工現場應定期灑水降塵,施工物料采取密閉運輸,出工地車輛需經過沖洗,裸土、物料堆場應覆蓋,最大限度減緩揚塵污染影響;施工單位應盡量選用專業作業車輛,選用優質設備和燃油,加強設備和運輸車輛的檢修和維護,進一步減少施工過程對周圍空氣環境的影響。 3、噪聲防治措施:①施工期:施工單位應選用低噪聲設備和工藝,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合理布局施工現場等措施,項目施工期噪聲排放達到《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限值》(GB12323-2011)標準。②營運期:升壓站設備選型時,應盡量選擇符合國家標準的低噪聲變壓器設備,主變壓器加厚油箱壁、在變壓器油箱與基礎之間設置緩沖墊或彈簧等減振措施;定期維護、保養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設備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產噪聲。 4、固體廢物處置措施:①施工期:在升壓站施工過程中,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應分別收集堆放,并委托城市管理部門妥善處理,及時清運或定期運至城市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妥善處置,多余的土石方應及時清運至市政余泥渣土排放點處理。②營運期:含油廢抹布及事故狀態下的廢變壓器油等危險廢物應統一收集后交由有危廢處理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 5、電磁環境防范措施:營運期:對站內電氣設備進行合理布局,保證導線和電氣設備的安全距離,設置防雷接地保護裝置;在升壓站周圍設圍墻和綠化帶;升壓站四周采用實體圍墻,提高屏蔽效果;營運期做好設施的維護和運行管理,定期開展環境監測。 6、風險事故防范措施:設置容積為70m3事故油池,具備油水分離裝置,符合《火力發電廠與變電站設計防火規范》(GB50229-2019)中關于事故油池容量的設計要求;營運期應加強對事故油池及其排導系統的巡查和維護,做好運行期間的管理工作;產生的廢變壓器油及含油廢水委托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機構妥善處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