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單位應文明施工,通過采取灑水降塵、封閉遮蓋、大風天氣禁止施工作業、運輸車輛應盡量減緩行駛車速、選用密閉性好的車輛,鉆機安裝除塵裝置、采用濕法作業、機械尾氣控制等措施降低揚塵、廢氣對周邊環境的影響。施工期廢氣污染物排放要嚴格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時段二級標準要求。施工期機械設備和車輛沖洗廢水等含油施工廢水經隔油、沉淀處理后,上層清水可回用于設備冷卻和洗滌、混凝土攪拌機及輸送系統沖洗、降塵等;施工人員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后用作林地灌溉,不外排。施工期施工單位應選用低噪聲設備,同時加強保養和維護,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和施工進度等措施,項目施工期噪聲排放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限值》(GB12323-2011)標準。施工期固體廢物主要為渣土、碎石和生活垃圾,主要來源于工程過程中產生的少量棄土,可用作后期復墾的覆土或用于回填、道路等;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清運。在工程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施工進度,工程結束后及時清理施工現場,撤出占用場地,恢復施工點原狀,落實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該工程的水土流失程度可降至最低。 2、營運期,露天礦區(表土剝離和挖采原礦、鉆孔、鏟裝、卸料、爆破)作業時采取水霧噴淋、灑水抑塵;粗選加工粉塵經水霧噴淋、灑水抑塵處理。臨時表土堆場揚塵通過高壓霧炮噴霧抑塵后無組織排放。裝車粉塵通過安裝擋塵簾,加裝干霧噴霧箱進行除塵處理。運輸揚塵通過封閉車廂頂蓋,灑水抑塵、清洗車輛等綜合除塵措施處理。柴油機械廢氣經自然稀釋擴散后無組織排放。食堂油煙經油煙凈化處理后由15m排氣筒DA001排放。通過采取以上措施后,處理后的顆粒物可以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食堂油煙經靜電油煙設施處理后達標排放,處理后油煙廢氣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標準。 3、車輛沖洗廢水經沉淀處理后回用于車輛沖洗,不外排。粗選加工廢水、初期雨水經沉淀處理后回用于生產,不外排。礦區、臨時表土堆場初期雨水經沉淀后回用于場地灑水降塵,不外排。生活污水經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AO工藝)處理達到《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2021)表1中旱地作物標準后,回用于礦山綠化用水,不外排。 4、營運期應對噪聲源采取低噪聲的設備、適當降噪、隔音、減振、加強管理等治理措施,廠界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 5、營運期廢石土經收集后外運處理;沉淀池污泥需定期清理,脫水后運至表土堆場存放,后期用于場地復綠;廢機油及含油抹布經收集后暫存于危險廢物貯存間,定期委托交由具有危險廢物處理處置資質的單位接納處理;生活垃圾經收集后委托環衛部門清運;餐廚垃圾和廢油脂經收集后委托相關單位外運處置。 6、營運期間落實水土保持措施、落實土地復墾措施、臨時堆土場、開采區采取必要的擋護和護坡等防護措施嚴格控制生產作業面積,區域生態環境得到明顯改善,水土流失量顯著減少。 7、營運期應嚴格落實風險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合理的事故應急預案,定期演練,一旦發生風險事故時,應及時采取適宜的應急措施,將對周圍環境的影響降至最低限度。 8、項目嚴格按照竣工驗收的內容對工程項目進行環保“三同時”驗收,高度重視環境保護工作,建立、健全各項環境監督和管理制度,加強日常管理和設施維護,加強人員培訓,保證設施的正常運行,定期委托有資質的環境監測部門對各污染源主要污染物進行監測,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 9、加強與周圍群眾及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系,及時發現問題,有問題須立即整改,以減少對外界的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