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期在施工場地應建設臨時導流溝,導流溝上應設置沉砂池,將暴雨徑流經沉淀后引至附近雨水管網排放,避免雨水橫流現象。在施工場地建設臨時蓄水池,將開挖基礎產生的地下排水收集儲存,并回用于施工場地裸地和土方的灑水抑塵。車輛、設備沖洗水循環使用禁止此類廢水直接外排。施工期在施工場地應建設臨時導流溝,導流溝上應設置沉砂池,將暴雨徑流經沉淀后引至附近雨水管網排放,避免雨水橫流現象。在施工場地建設臨時蓄水池,將開挖基礎產生的地下排水收集儲存,并回用于施工場地裸地和土方的灑水抑塵。車輛、設備沖洗水循環使用禁止此類廢水直接外排。施工人員在施工場地食宿,產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廠區內現有污水處理系統處理達標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應設置施工圍擋和定時灑水抑塵,加強對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的維護和管理,降低施工廢氣對周邊環境的影響;施工場界噪聲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規定施工場界環境噪聲限值;施工人員生活垃圾定點收集并由環衛部門定時清運,建筑垃圾按市政部門要求進行定點棄置。建設單位加強施工期環境管理,盡量減少施工粉塵、噪聲和固體廢物的排放。 2、嚴格落實水環境保護措施。本項目運營期新增生活污水和洗車廢水。生活污水經現有1套50m3/d生活污水處理系統(格柵+缺氧+好氧+消毒)處理后回用于綠化用水,不外排。洗車廢水集中收集后與污染土按比例攪拌混合后一起進入水泥窯焚燒處置,不外排。回用水執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05)表1敞開式循環冷卻系統補充水限值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用水水質》(GB/T18920-2020)表1城市綠化、道路清掃、消防、建筑施工限值較嚴者。 3、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營運期項目排放的廢氣包括為窯尾廢氣、替代燃料暫存、破碎、輸送、計量廢氣、污染土暫存、輸送廢氣、污染土計量廢氣、。替代燃料暫存、破碎、輸送、計量廢氣經“布袋除塵+活性炭”處理后由15m高排氣筒排放。污染土暫存、輸送廢氣經“布袋除塵+活性炭”處理后由15m高排氣筒排放。污染土計量廢氣經“布袋除塵+活性炭”處理后由15m高排氣筒排放。窯尾廢氣經現有“分級燃燒+SNCR脫硝工藝+復合脫硫裝置+布袋除塵器”處理達標后經現有115m排氣筒排放,并新增一套旁路放風系統,工藝為“急冷器+三級旋風分離+袋式除塵”,尾氣排入現有窯尾廢氣排氣筒排放。根據《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鋼鐵、石化、水泥行業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公告》(粵環發[2018]8號)和依托工程排污許可證的要求,項目替代燃料暫存、破碎、計量、輸送廢氣,污染土暫存、輸送、計量廢氣顆粒物有組織排放執行《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表2 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臭氣濃度有組織排放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 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值。項目窯尾廢氣污染物中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和氨有組織排放執行《水泥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表2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汞及其化合物、氯化氫、氟化氫、鉈、鎘、鉛、砷及其化合物(以Tl+Cd+Pb+As計)、鈹、鉻、錫、銻、銅、鈷、錳、鎳、釩及其化合物(以Be+Cr+Sn+Sb+Cu+Co+Mn+Ni+V計)、二噁英類(ngTED/m3)、鎘、鉈及其化合物(以Cd+Tl計)、銻、砷、鉛、鉻、鈷、銅、錳、鎳及其化合物((以Sb+As+Pb+Cr+Co+Cu+Mn+Ni計)有組織排放執行《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表2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和《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5-2014)及其修改單表4 生活垃圾焚燒爐排放煙氣中污染物限值(基準含氧量以10%計)較嚴值。本項目廠界無組織顆粒物和氨排放執行《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GB30485-2013)表3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限值,臭氣濃度排放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二級新擴改建廠界標準。 4、嚴格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營運期應對噪聲源采取降噪、墻體隔音、減振、吸聲、消音等治理措施,廠界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 5、嚴格落實固體廢物處置措施。營運期本項目新增員工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環衛部門處理。粉塵全部直接返回生產線回用,廢布袋和廢活性炭暫存于SRF預處理及儲存倉庫,與入場的SRF一同進入水泥窯協同處理。新增的危險廢物包括實驗室廢液、廢礦物油和廢含油抹布、棉紗暫存于1座現有危廢間,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 6、營運期應嚴格落實風險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合理的事故應急預案,定期演練,一旦發生風險事故時,應及時采取適宜的應急措施,將對周圍環境的影響降至最低限度。 7、項目嚴格按照竣工驗收的內容對工程項目進行環保“三同時”驗收,高度重視環境保護工作,建立、健全各項環境監督和管理制度,加強日常管理和設施維護,加強人員培訓,保證設施的正常運行,定期委托有資質的環境監測部門對各污染源主要污染物進行監測,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 8、加強與周圍群眾及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系,及時發現問題,有問題須立即整改,以減少對外界的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