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期懸浮泥沙防治措施:采用先進的施工工藝和設備,合理安排施工順序和進度,嚴格執行先圍后填的原則,先建圍堰后進行灘涂整地、墊高;在圍堰、圍網施工時設置防污簾,減少施工過程引起的懸浮泥沙擴散,最大限度減輕挖填施工對水生生物的影響。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施工,實施精準開挖、防止重復開挖,控制開挖范圍和強度;建議在泄水口處安裝濾網或柵欄,攔截泥沙、垃圾等較大顆粒污染物,避免其進入周邊水域。 2、施工期設置環保廁所,產生的生活污水由環保廁所收集后定期由槽車運至臨港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處理,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和臨港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的較嚴值。 3、施工船舶含油污水應嚴格按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GB3552-2018)》的要求,禁止直接向沿海海域排放含油污染物,經收集上岸后應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置。 4、施工期產生的固體廢物有海漂垃圾、廢塑料、廢漁網等一般固體廢物,可回收部分交由回收單位處理,不可回收部分交由環衛部門處理,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理。 5、施工期項目應對入場施工機械進行管理,檢查合格的機器才可進場作業;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的燃料使用,應采用符合標準的低含硫燃料。 6、施工期應優先使用低噪聲施工工藝和設備,避免大量高噪聲設備同時作業,同時做好機械設備日常維護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時間。 7、取土、灘面高程改造產生的懸浮泥沙將會造成區域范圍內一定量的海洋生物資源損失和對項目附近養殖區造成一定的影響,建設單位應按照“損失多少,補償多少”的生態補償原則予以補償。具體補償的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應按相關規定落實。 8、在開始施工作業前,應密切注意觀察施工船舶周圍水生生物的活動,一旦發現珍稀水生生物,應主動避讓,并設定安全距離為警告區域。在此警告區域內若發現珍稀水生生物等,應暫停施工,采用無害聲驅的方法將其驅逐出作業海域,再進行施工作業。一旦發生誤傷保護動物,盡快通知保護區和漁政管理部門實施救護。 9、合理安排施工期,減少在區域鳥類繁殖、遷徙時期的作業內容,施工應避開候鳥棲息越冬和鳥類遷徙時間,減緩對鳥類的影響;若需在繁殖季進行施工,則盡量將高噪聲設備遠離鳥類營巢區,并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做好減震降噪、采用隔聲屏障等措施,有效降低施工噪聲對鳥類影響;做好施工人員教育,禁止毀壞鳥巢,禁止毀壞鳥蛋。 10、施工期間和工程建成后,應對項目附近的生態環境進行跟蹤監測,掌握生態環境的發展變化趨勢,以便及時采取調控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