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項目廠房已建成,項目施工內容僅包括生產設備、環保設施等的搬運、安裝以及現場清理,施工期的主要污染物是搬運各類生產設備、環保設施等機械及安裝產生的噪聲及內部裝修產生的少量廢氣、固廢,建設單位加強施工期環境管理,盡量減少裝修噪聲和固體廢物的排放。 2、營運期,項目印刷車間廢氣和覆膜、裱紙廢氣經收集后一同經過兩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引至一根28.3m高排氣筒DA001排放;1棟廠房和2棟廠房的手工裝配廢氣擬分別配套1套兩級活性炭吸附裝置,經過處理后分別引至28.3m高排氣筒DA002和DA003排放;廚房油煙收集后經“靜電油煙凈化器”處理后,通過DA003排放口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15m。 項目印刷車間廢氣和覆膜、裱紙廢氣中VOCs(含非甲烷總烴)排放滿足《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5-2010)“表2排氣筒VOCs限值”中柔性版印刷的第Ⅱ時段排放限值和《印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1616-2022)的較嚴值;手工裝配廢氣中的VOCs排放滿足《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表1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限值;油煙排放滿足《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表2飲食業單位的油煙最高允許排放濃度限值。 3、營運期,建設單位獲得排水許可后,生活污水經自建三級化糞池和隔油隔渣池處理,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和陽東經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的較嚴值,排入市政管網,引至廣東陽東經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處理。 4、營運期應對噪聲源采取適當降噪、墻體隔音、減振、吸聲等治理措施,廠界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 5、營運期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清運,廢膠水桶由供應商回收,其他一般固廢交由資源回收公司回收處理,危險廢物交由有相關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處理。 6、營運期應嚴格落實風險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合理的事故應急預案,定期演練,一旦發生風險事故時,應及時采取適宜的應急措施,將對周圍環境的影響降至最低限度。 7、項目嚴格按照竣工驗收的內容對工程項目進行環保“三同時”驗收,高度重視環境保護工作,建立、健全各項環境監督和管理制度,加強日常管理和設施維護,加強人員培訓,保證設施的正常運行,定期委托有資質的環境監測部門對各污染源主要污染物進行監測,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 8、加強與周圍群眾及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系,及時發現問題,有問題須立即整改,以減少對外界的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