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市人民政府征地預公告(陽府告〔2017〕30號)
為實施陽江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建設總體規劃,陽江市人民政府擬征收位于陽江市江城區平岡鎮經濟聯合總社及大魁、北宿、洋邊、石廟、周村、平東經濟聯合社屬下的集體土地,總面積66.3609公頃。現就擬征地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用途:工業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位置、面積:平岡鎮鹽州圍地段土地,面積66.3609公頃(具體以征地紅線圖為準)。
三、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補助標準:按《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征地補償保護標準(2016年修訂調整)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字〔2016〕1號)執行。平岡鎮的集體土地為六類,補償標準:耕地69.90萬元/公頃、園地53.80萬元/公頃、林地25.20萬元/公頃、養殖水面72.60萬元/公頃、其他農用地69.90萬元/公頃、建設用地69.90萬元/公頃、未利用地21.50萬元/公頃。青苗及其它地上附著物補償按《陽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陽江市市轄區征收土地青苗及附著物補償規定〉的通知》(陽府〔2012〕118號)及《陽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珠海(陽江)合作共建園區征地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陽府辦復〔2017〕13號)執行。
四、安置方式:按第三項發放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費;采取安排留用地或留用地折算貨幣補償形式;按規定辦理社保。
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上述土地內嚴禁搶種長期生長作物、開挖魚塘、葬墳和搶建建(構)筑物,違者一律不予補償。搶建的建(構)筑物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嚴肅處理。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