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西縣2019年度第五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
根據陽西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鎮建設規劃,現擬征收陽西縣織篢鎮石橋鋪村吉子山、蘆獲垌經濟合作社5.3898公頃,陽西縣織篢鎮石橋鋪村蘆獲垌經濟合作社19.8405公頃,陽西縣織篢鎮石橋鋪村銀山經濟合作社9.0144公頃;上述征收土地共計34.2447公頃,作為陽西縣2019年度第五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如下:
一、征收基本情況
(一)該批次用地需征收陽西縣織篢鎮石橋鋪村吉子山、蘆獲垌經濟合作社5.3898公頃(園地1.3409公頃、林地3.8204公頃、其他農用地(不含養殖水面)0.2285公頃),陽西縣織篢鎮石橋鋪村蘆獲垌經濟合作社19.8405公頃(耕地1.7434公頃、園地6.8671公頃、林地9.0391公頃、養殖水面1.7119公頃、其他農用地(不含養殖水面)0.4790公頃),陽西縣織篢鎮石橋鋪村銀山經濟合作社9.0144公頃(耕地1.7146公頃、園地0.0004公頃、林地7.1489公頃、其他農用地(不含養殖水面)0.1505公頃)。
(二)本批次用地地類、面積清楚,土地權屬明確。
二、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
(一)織篢鎮地區類別為七類,征收耕地補償標準為65.00萬元/公頃;園地補償標準為50.00萬元/公頃;林地補償標準為22.60萬元/公頃;其他農用地補償標準為67.50萬元/公頃;建設用地補償標準為65.00萬元/公頃;未利用地補償標準為20.00萬元/公頃。
(二)青苗和附著物補償按照《陽西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陽西縣征地補償標準實施辦法(2019年修訂)的通知》(西府〔2019〕8號)執行。
三、征收土地安置方案
(一)擬采取貨幣安置,并直接發放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
(二)留用地安置,根據《廣東省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管理辦法(試行)》粵府辦〔2009〕41號文件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見》(粵府辦〔2016〕30號)的規定,留用地折算貨幣補償,補償標準為100.8萬元/公頃。
陽西縣自然資源局
2019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