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陽江市支持企業利用資本市場上市融資獎勵辦法》(陽府〔2023〕6號)部分內容的通知(陽府函〔2024〕230號)
時間: 2024-10-17 16:56:00
來源: 市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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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國務院《公平競爭審查條例》《市場監管總局等五部門印發〈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的通知》(國市監反壟規〔2021〕2號)有關規定,經研究,市政府決定停止執行《陽江市支持企業利用資本市場上市融資獎勵辦法》(陽府〔2023〕6號)第十三條:“享受本辦法獎勵政策的企業須承諾繼續在本市連續經營不少于5年(自企業獲得獎勵之日起計算),否則須全額退回獎勵資金”的規定。
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執行。
陽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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